頭腦風暴法,又稱腦力激蕩法、智力刺激法、BS法和自由思維法,是美國創意科學家a.F.奧斯本1939年首次提出并于1953年正式發表的一種激發思維的方法。目的是通過尋找新的、異想天開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運用頭腦風暴法組織會議,為某一主題營造自由、愉快、自由的言論氛圍,讓所有參與者自由提出想法或想法,從而激發、激勵、聯想、共鳴和連鎖反應,從而激發更多的創造力和靈感。
在群體決策中,由于群體成員的心理互動,他們容易屈服于權威或多數人的意見,形成所謂的“群體思維”。群體思維削弱了群體的批判精神和創造力,損害了決策質量。為了保證群體決策的創造性,提高決策質量,管理學界提出了一系列改進群體決策的方法。頭腦風暴是一種典型的方式。
頭腦風暴法是一種集體思考的方法,可以快速地尋找大量的想法來解決問題。
頭腦風暴可分為直接頭腦風暴(通常稱為頭腦風暴)和提問頭腦風暴(也稱為反頭腦風暴)。前者是在專家組決策中激發創造力和產生盡可能多想法的方法,后者是對前者提出的想法和方案逐一提出質疑并分析其實際可行性的方法。
實踐經驗表明,頭腦風暴可以消除折衷方案,并通過對所討論的問題進行客觀、持續的分析,找到一組切實可行的方案。因此,頭腦風暴法在軍事決策和民事決策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從解決政治和社會問題,創新尖端科技,到消除家庭或個人瑣事和困難,改善商品等。
例如,在美國國防部制定的長期科技計劃中,邀請了50名專家專家們集思廣益討論了兩周。參與者的任務是對提議的長期計劃提出異議。通過討論,我們得到了一份原始的計劃文本在最初的規劃文件中,只有25-30%的報告被更改為協調報告意見是有保留的。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頭腦風暴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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