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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要求
1. 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叉車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必須接受公司內部安全知識、制度培訓并考核合格,必須佩戴公司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
3. 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和講對講機。
1. 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 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 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 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電瓶叉車除應檢查以上內容外,還應按電瓶車的有關檢查內容,對電瓶叉車的電路進行檢查。
7.廠內叉車數量≥3臺時,應對叉車進行編號,方便對叉車維護保養登記。
2. 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3. 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4. 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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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
1.叉車在廠區作業,廠內應設有叉車專用道、叉車專用區,叉車必須在專用道上行駛,專用區內作業。
2. 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3. 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4. 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5. 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6. 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7. 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8. 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9. 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0. 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1.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12.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3. 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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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叉車
1.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2.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發動機熄火,停電。